【求包養app齊金江】年齡書院考略

年齡書院考略

作者:齊金江(孔子研討院研討院)

來源:《孔子學刊》第九輯

 

在兩漢之前曾經歷過一段“孔子為什么作《年齡》”“何時作《年包養條件齡》”的論說歷史,這是一種以“孔子作《年齡》”的“目標性”及其在孔子性命歷程中的“主要性”為主的研討走向,與漢魏以降的“傳說史”中以“地點”為依據的“傳說敘事”走向分歧。一向到南朝梁任昉所撰《述異記》,才將“孔子作《年齡》”的“關注點”轉移到“孔子作《年齡》處”,“孔子年齡臺”以“傳聞”之“姿態”提出了。

 

 

 

一、“年齡臺”的傳說及其流傳、接收史

 

任昉在《述異記》中記載:

 

曲阜縣城南十里有孔子年齡臺。

 

任昉《述異記》成書于何時?《任昉年譜》載:

 

天監三年甲申(五〇四年),任昉四十五歲,作《述異記》。按,任昉天監三年撰。昉家書三萬卷,多異聞,又采于秘書,撰此記。中興館閣書目《郡齋讀書記》卷一二作“天監中”。

 

在《述異記》中,任昉論及了十三臺,包括了“年齡臺”在內。可以講,任昉《述異記》匯集了遠古以來的“‘臺’說”,堪稱集古“臺”之年夜成。《述異記》所記“十三臺”中,觸及晚期“臺”的來源與發展歷史:有遠古傳說之“臺”,如“堯臺”“虞舜巡狩臺”“看帝臺”;有紀念標識之“臺”,如倉頡“躲書臺”“孔子年齡臺”、燕昭王“招賢臺”、公主“看鄉之臺”;有地輿標志之“臺”,如吳王“姑蘇之臺”會稽山“越王臺”;有特別包養甜心網功效之“臺”,如“辟冷臺”;有專門構筑之“臺”,秦皇“受珠臺”“蒲臺”。

 

查《述異記》關于孔子和曲阜的記載,只要“孔子年齡臺”與“顏回墓手植樹”兩件事,此兩事同屬曲阜縣區域內之“地記”傳說。任昉傳說的記載也存在《述異記》分歧版本的問題。前一條:“曲阜縣城南十里,有孔子年齡臺”,在《叢書集成初編》本、《四庫全書》本、《增訂漢魏叢書》本是一模一樣的。問題在于,緊跟著這一條的后一條:“顏回墓手植樹”,卻存在“三個版本,各紛歧樣”的問題:

 

《叢書集成初編》本:

 

曲阜古城有顏回墓,墓上有楠樹二株,可三四十圍。土著土偶云顏回擊植。

 

《四庫全書》本:

 

曲阜故城有顏回墓,墓上有石楠樹二株,可三四十圍。土著土偶云顏回擊植。

 

《增訂漢魏叢書》本:

 

曲阜古城有顏回墓,墓上石楠縣樹二株,可三四十圍。士人云顏回擊植。

 

三個版本的《述異記》,對于“顏回墓手植樹”條之“古城、故城、古城”,“楠樹、石楠樹、石楠縣樹”,“土著土偶、土著土偶、士人”三組關鍵名詞的記載存在“參差穿插、斑駁分歧”的情況。可見,作為后一條傳說在口傳及書寫的過程中出現的細包養網比較微的分歧和誤差。可是,三個版本對于此前一條“曲阜縣城南十里有孔子年齡臺”又是這般完整的分歧,除了句子短小、含義確切的客觀原因以外,對于“曲阜縣城南十里”的“地點”與“方位”,及“有孔子年齡臺”的“人物”與“事務”的存在的記載,時人并無異議甜心寶貝包養網,生怕也是此中的原委。所以,這兩條記載的三個分歧版本確實耐人玩味而又惹人沉思。

 

南朝梁時的曲阜縣城在今何處?從魏晉南北朝至隋唐,曲阜官廳治所皆在周公廟窪地一帶。(據《宋史·地輿志》:“魏曲阜縣。年夜中祥符五年改包養違法仙源縣。”)任昉生涯的梁代,曲阜縣的縣衙治地點明天的周公廟四周,“年齡臺”遺址在今年齡書院保護標志碑的東南角。

 

 

 

據《曲阜市在級文物保護單位基礎情況名單》:

 

“年齡書院舊址:(1)地位:曲阜市息陬鎮北息陬村內。(2)包養甜心網保護范圍:以保護標志碑坐標(北緯35°33’30.2″,東經117°02’51.1″)為基點向東35米,向西30米,向北50米。(3)建設把持地帶:保護范圍外50米。”

 

所以,“孔子年齡臺在曲阜縣城南十里”,宜為“孔子年齡臺在曲阜縣城東南十里”。

 

自任昉《述異記》記載“曲阜縣城南十里有孔子年齡臺”之后,“孔子年齡臺”在后世一千多年的歷史中不斷地被傳說、接收和闡釋,確如埃里克·霍布斯鮑姆所言:“通俗人對嚴重事務的記憶與比他們位置高的人認為應該記住的并紛歧致。”查閱記載“孔子年齡臺”的相關文獻,重要有七種,列表如下:

 

任昉“孔子年齡臺”傳說及其流傳史表

 

文獻出處

記載

宋·李昉(925-996)等編纂《承平御覽》

《述異記》曰:郭景純注《爾雅》,臺今在夷陵郡。又曲阜縣南十里,有孔子年齡臺。

明·陳鎬(?-1511)纂修《闕里志》

孔子年齡臺,在曲阜縣包養違法南十里。一郭景純注《述異記》。

清·顧祖禹(1631-1692)《讀史方輿紀要》

縣南十里有孔子年齡臺。

清·孔尚任(1648-1718)《新闕里志》

年齡臺:在曲阜縣南十里,夫子作《年齡》于其上。

清·乾隆二十五年《兗州府志》

年齡臺:在曲阜縣南十里,孔子作年齡處。見《述異志》郭璞注。

清·乾隆三十九年,潘相《曲阜縣志》

年齡書院即年齡臺。在城南十里西鄒村,土著土偶又謂息陬。任昉《述異記》云:孔子作年齡于此。宋時立祠設像,以本村市稅為祭奠之用。以廟學官主其祭,后人隨時修葺。

清·宣統《山東省志》

年齡臺:在曲阜縣南十里孔子作年齡處。

 

上表七種記載,可以分為兩個時期:宋明時期和清時期。

 

在宋明時期,最早著錄任昉“孔子年齡臺”的文獻是宋李昉(925-996)等學者奉敕編纂《承平御覽》(成書于承平興國八年,即983年)的《承平御覽》,卷一百七十八·居處部六:“《述異記》曰:郭景純注《爾雅》,臺今在夷陵郡。又曲阜縣南十里,有孔子年齡臺。”明陳鎬(?-1511)纂修《闕里志》之“古跡”條下記載:“孔子年齡臺,在曲阜縣南十里。一郭景純注《述異記》。”郭景純(?-324)是後人,任昉(460-508)是后人,郭景純注《述異記》,似為雕版掉誤。

 

在宋明時期,不書“年齡臺”的情況也是存在的。元楊奐《東游記》,明萬歷本、于慎行編《兗州府志》,明清遞修本明·呂兆祥撰、《東野志》的“臺”記不書“年齡臺”,其時平易近族政治和古魯周孔視角緣由值得重視:元·楊奐《東游記》記載:“魯之臺,可見者三。”“三臺”即:郊臺,泮宮臺、莊公臺。未言及“年齡臺”,或許年齡臺當時已經“不成見”,抑或“不得見”?未詳。明呂兆祥撰,明清遞修本《東野志》“魯國舊跡”:共有“十臺”:看父臺,郊臺,舞雩臺,兩觀臺,泮水臺,莊公臺,昭公臺,斗雞臺,季武子臺,觀魚臺包養條件。未言及“年齡臺”。明萬歷本、于慎行編《兗州府志》,未言及“年齡臺”。

 

在清時期,顧祖禹(1631-1692)《讀史方輿紀要》言及:“縣南十里有孔子年齡臺。”記載曲阜“七臺”有書云臺,亦曰“泮宮臺”;季武子臺;襄仲臺;周公臺;莊公臺;昭公臺;“孔子年齡臺”。孔尚任(1648-1718)新《闕里志》記載:“年齡臺:在曲阜縣南十里,夫子作《年齡》于其上。”乾隆二十五年《兗州府志》:“年齡臺:在曲阜縣南十里,孔子作年齡處。見《述異志》郭璞注。”此處又出現郭璞注《述異記》,應該是沿襲了上述第2條的說法。清·乾隆三十九年,潘相《曲阜縣志》:“年齡書院即年齡臺。在城南十里西鄒村,土著土偶又謂息陬。任昉《述異記》云:孔子作年齡于此。宋時立祠設像,以本村市稅為祭奠之用。以廟學官主其祭,后人隨時修葺。”宣統《山東省志》卷三十四“邊境古跡”條記載:“年齡臺:在曲阜縣南十里孔子作年齡處。”此條記載,照搬了上述第5條“乾隆二十五年《兗州府志》”的前半部門,而刪除了后半部門(“見《述異志》郭璞注”)。

 

二、“流傳史”中的“年齡書院”之興起與變遷

 

應該指出的是,從任昉提出“孔子年齡臺”的傳說,到“年齡書院”創立,經歷了一個漫長波折的過程。在晚期的孔氏家乘系統中,“年齡臺”是沒有納進的,宋孔傳《東家雜記》和金孔元措《孔氏祖庭廣記》概莫能外。宋孔傳撰《東家雜記》之“廟外古跡”條記載:

 

廟北五里曰“先圣學堂”。

 

周敬王三十六年,孔子自衛反魯,于此刪《詩》、序《書》、定《禮》《樂》、系《周易》。

 

至周敬王二(?三)十八年,魯人西狩獲麟,而作《年齡》。

 

……作包養價格《年齡》、……作《孝經包養網dcard》,二經既成,孔子于此堂下齋包養留言板戒,面斗極而拜,告備于天。

 

今學已廢,遺址存焉。

 

此處“先圣學堂”即為今“洙泗書院”。統一地點,兩年之后又作《年齡》于此“先圣學堂”。《六經》加《孝經》,《七經》皆于此完成。金·孔元措編撰《孔氏祖庭廣記》之“廟外古包養站長跡”條記載:

 

“先圣學堂”在廟北五里。

 

周敬王三十六年,先圣自衛反魯,于此刪《詩》、序《書》、定《禮》《樂》、系《周易》。

 

至三十九年,魯人西狩獲麟,而《年齡》絕筆。

 

統一地點,時間延長一年之后,“作《年齡》”改為“《年齡》絕筆”。地點同為此“先圣學堂”。

 

(一)“年齡書院”的創立

 

根據《孔府檔案》(四九〇八)之六,嘉慶十三年(1808年)四月二十六日,息陬村孔興閔等呈為經管息陬年齡書院集稅事上書衍圣公(孔子七十三代孫孔慶镕):

 

城南十里許曰息陬,《志》稱先圣還轅處,孔子作年齡于斯。學者讀書懷古,有宋時即設祠像,故曰年齡書院,又曰息陬書院云。

 

包養網dcard“學者讀書懷古,有宋時即設祠像”可謂是孔子作《年齡》處的一個主要的轉折點和里程碑。“年齡書院”創立于何時?說法有三:一是息陬“舊有書院一區”說。據“康熙五十四年《息陬乃魯陬邑碑》”,孔尚珥認為:息陬“舊有書院一區,圣容賢配,冕旒尊嚴,其來久。但廟貌圣存,祀事未備。”二是“宋時立祠設像”說。清·乾隆三十九年,潘相《曲阜縣志》:“年齡書院即年齡臺。宋時立祠設像,以本村市稅為祭奠之用。以廟學官主其祭,后人隨時修葺。”三是“有宋時即設祠像,故曰年齡書院,又曰息陬書院”說。

 

上述“舊有書院一區,圣容賢配,冕旒尊嚴,其來久”;“宋時立祠設像,以本村市稅為祭奠之用”;“有宋時即設祠像,故曰年齡書院,又曰息陬書院云”等等三條相關資料記載,可謂言之鑿鑿,但終歸是間接或傳說類資料。查《宋史》《續資治通鑒長編》《宋會要輯稿》,皆未言“年齡書院”,亦未言及“年齡臺”。在其它府縣志記載中,只是查到“宋時立祠設像”的“全國性政策”依據:一明·萬歷《兗州府志》卷之六、“圣里志”條:“〔宋〕太祖建龍三年,詔:增葺太學祠宇,塑繪先圣先師之像,自贊孔顏,仍令文臣分撰諸門生贊。”二是是清乾隆《曲阜縣志》卷之十“通編”條:“宋太祖建龍元年,帝謁孔子廟。詔:增修祠宇,繪先圣先賢先儒像,釋典用永安之樂。”可是,宋太祖建龍元年和建龍三年的詔書,作為“廣泛性”的請求,在年齡包養俱樂部書院是若何“落實”和“接續”的?

 

此后,年齡書院的續修續建的時間考證又墮入“文獻缺乏”。到明朝初年,息陬戶孔涇任孔氏族長,獲賜藤杖,息陬建有家廟。有明一代,孔氏族長多由息陬戶出任。有明一代,此“息陬戶家廟”與年齡書院“祠廟”的關系尚不明了,有待于新資料的發現與研討的深刻。

 

時至清朝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圣祖玄燁“幸魯”。“幸魯盛典”為年齡書院的發展供給了新的契機。

 

孔尚任的《出山異數記》記述道:“上乘輿進城,詣先師廟,sd包養至奎文閣前,降輦進齋幄暫休,即步行升殿,跪讀祝文,行三獻禮,三跪九叩,為曠代所無。”……出詩禮堂后,“下面諭年夜學士明珠、王熙曰:孔尚任等,陳書講說,克副朕衷,不拘定規,額外議用。”又諭:“朕初至闕里,禮典既成,意欲遍覽圣跡。著衍圣公、山東巡撫及講書官引駕。”在《出山異數記》文本中,當時“隨駕諸臣”眼中的“講書秀才”孔尚任與“上”之間就孔子“古跡”開展了“暗裡”對話:“上問甜心寶貝包養網‘門外另有古跡否?’”包養心得“爾家古跡看完否?”“尚任奏曰:‘先圣遺跡,湮沒已多,缺乏當皇上御覽,但經圣恩一顧,從此祖廟增輝,書之史冊,全國萬世,想看皇上尊師重道之芳躅,匪直臣一家之流傳。’”這般看來,康熙帝的關懷重視,無力地促進了孔尚任在其新《闕里志》中論及的“年齡臺”與“孔子作《年齡》處”等“孔子古跡”的恢復計劃之付諸實施。

 

任昉“孔子年齡臺”口頭和書面的“傳說”,繼宋李昉《承平御覽》“《述異記》曰:……又曲阜縣南十里,有孔子年齡臺”和明陳鎬《闕里志》“孔子年齡臺,在曲阜縣南十里”等等之后的繼續傳說之后,在康熙“幸魯”前后,分別由孔尚任、孔尚珥進行宏觀規劃和具體實施,轉變成為“年齡書院”的“實體建筑”。

 

康熙癸亥春,孔尚任在衍圣公府修《家譜》及《新闕里志》,“至甲子秋皆竣”,即孔尚任在其新《闕里志》的寫作編撰時間為1683年春至1684年秋。孔尚任在其新《闕里志》中論及的“年齡臺”包養一個月與“孔子作《年齡》處”等“孔子古跡”的恢復計劃,包括:年齡臺(在曲阜縣南十里,夫子作《年齡》于其上);息陬(息陬:陬邑,魯之附庸。叔梁父嘗為其邑年夜夫,先圣從之以居,昌平、尼山在邑東,是其別業也。及壯,筮仕于魯,乃有闕里之宅,暮年退息于陬,作《息陬操》。今另有息陬村);觀臺井(孔子系易于此);先圣學《易》處(地處石門山“全真觀”與“玉泉寺”之上)等等。孔尚珥在“康熙五十四年《息陬乃魯陬邑碑》”碑文中“息陬乃魯陬邑啟圣祖為年夜夫處、因我圣祖還轅息陬之操,故曰息陬,而實作《年齡》于斯”的說法恐出于孔尚任以上論述。

 

時隔“幸魯盛典”后30年,即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熟稔“文廟禮樂”的候選州同孔尚珥牽頭動議,并著手對“息陬年齡書院”“改修年夜其規模”。

 

第六十八代襲封衍圣公孔傳鐸(1673-1732)為“年齡書院”書寫匾額。(孔傳鐸雍正元年,即1723年,襲封衍圣公。孔傳鐸題寫“年齡包養犯法嗎書院”匾額時間應在1732年,與“族祖建祠院”時間雷同。)

 

乾隆辛卯台灣包養年,即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后人立碑表之”:“孔子作年齡處”,此乃“圣裔立石以記之”。乾隆《曲阜縣志》分兩處記載:

 

年齡書院即年齡臺。在城東南十里西鄒村,土著土偶又謂即息陬。任昉《述異記》云孔子作年齡于此。宋時立廟設像,以本村市稅為祭奠之用,以廟學官主其祭,后人隨時修葺。乾隆辛卯圣裔立石以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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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臺在縣南十包養條件里,任昉《述異記》謂是孔子作年齡處,后人立碑表之,立市會以祀之。

 

由此可見,年齡書院以“傳說動議”設立、以“平易近間集體性行為”推動建設,其創立時間與規制與尼山書院和洙泗書院比較都差一年夜截。

 

(二)年齡書院的治理

 

據《孔府檔案·(四九〇七)之二十二》:“年齡書院祀典向由息陬義集供辦。”另據《孔府檔案·(四九〇八)之二十》:“息陬年齡書院查系沂陽戶候選州同孔尚珥改修年夜其規模,并請置祭田義集,由來已久。”

 

1、年齡書院由孔氏族長、息陬士紳組建“年齡社”牽頭治理

 

康熙五十四年孔尚珥為了紀念這次“息陬年齡書院”周全“改修”,撰寫了“康熙五十四年《息陬乃魯陬邑碑》”碑文:

 

息陬乃魯陬邑啟圣祖為年夜夫處、因我圣祖還轅息陬之操,故曰“息陬”,而實“作年齡”于斯。舊有書院一區,圣容賢配,冕旒尊嚴,其來久。但廟貌圣存,祀事未備。仰思圣祖轍還所經之處,莫不為位,陳芻年齡享祀。矧茲息陬,乃歸老歇息之鄉,筆削垂教之地。圣澤地點,自圣靈所棲。而可聽其蕭瑟無祀耶?珥居此十余載,逐日詹拜祠前,即思有以理之而不得。

 

甲午夏,適王子再越、趙子城璧,來謀于余,云:“長者傳聞書院祭奠,舊取本村市稅,之后緣東山寇亂,市停而祀遂廢,欲舉祀事,曷復其舊。”予聞之瞿然,曰:“嘻!蓄予此愿,幾十五載,而苦于莫稽。由是言之,其殆斯事之當成于本日乎?”

 

遂商之族長公,同約本村紳衿,鳴之當事。仍以息陬行稅充書院祭。春祭仲春二十八日,圣祖諱辰。秋祭八月廿七日,圣祖誕辰。復聯以社名曰“年齡”。宗主、四宗、儲宗、三宗、世尹、諸公咸來助祭。及東、西、南、北之鄰我息陬者,莫不聞風而至,以共襄力此盛事。于時濟濟蹌蹌、雍雍肅肅,年夜觀哉!將見精誠所格,有必通諸陟降者,雖在天之靈,實式憑之,而亦以見我魯多正人克成正年夜之事云爾。

 

是為記。六十四代孫尚珥熏沐拜撰。年夜清康熙五十四年。

 

據“康熙五十四年《息陬乃魯陬邑碑》”:孔尚珥認識到息陬“舊有書院一區,圣容賢配,冕旒尊嚴,其來久。但廟貌圣存,祀事未備。仰思圣祖轍還所經之處,莫不為位,陳芻(芻)年齡享祀。矧茲息陬,乃歸老歇息之郷,筆削垂敎之地。圣澤地點,自圣靈所棲。而可聽其蕭瑟無祀耶?”孔尚珥分歧尋常之處,是善于思慮,他“居此十余載,逐日詹拜祠前,即思有以理之而不得。”1714年(甲午)炎天,王再越、趙城璧向孔尚珥提出:“長者傳聞書院祭奠,舊取本村市稅,之后緣東山寇亂,市停而祀遂廢,欲舉祀事,曷復其舊。”這與孔尚珥的設法不謀而合。于是,孔尚珥在獲得王再越、趙城璧等支撐的基礎上,“遂商之族長公,同約本村紳衿,鳴之當事。仍以息陬行稅充書院祭。春祭仲春二十八日,圣祖諱辰。秋祭八月廿七日,圣祖誕辰。復聯以社名曰‘包養網車馬費年齡’。”

 

在康熙五十四年《息陬乃魯陬邑碑》中,撰文者孔尚珥整合相關信息,提出以下論斷:“息陬乃魯陬邑”;“啟圣祖為年夜夫處”;“因我圣祖還轅息陬之操,故曰息陬”;“而實作年齡于斯”。息陬,乃歸老歇息之郷,筆削垂敎之地。圣澤地點,自圣靈所棲。所以,在孔尚珥的幻想中,假如能做到“宗主、四宗、儲宗、三宗、世尹、諸公咸來助祭。及東、西、南、北之鄰我息陬者,莫不聞風而至,以共襄力此盛事。”那么“濟濟蹌蹌、雍雍肅肅”,便可謂“年夜觀哉台灣包養網!”屆時,將證明“精誠所格,有必通諸陟降者,雖在天之靈,實式憑之,而亦以見我魯多正人克成正年包養平台夜之事云爾。”在孔尚珥看來,年齡書院治理的系統中,“族長公”,“宗主、四宗、儲宗、三宗、世尹、諸公”是治理的中堅氣力,“本村紳衿”是統一戰線,“東、西、南、北之包養心得鄰我息陬者”是外圍氣力。此中的常設議事治理機構“聯以社名曰‘年齡’”即“‘年齡’社”;資金來源“仍以息陬行稅充書院祭”;重點任務有兩項:“春祭仲春二十八日,圣祖諱辰。秋祭八月廿七日,圣祖誕辰。”

 

清雍正十年(1732年)族祖建祠院、公為義市。根據《孔府檔案》(四九〇八)之六“雍正十年族祖建祠院,公為義市”:

 

我朝自雍正十年族囗(祖?)建祠院,公為義市。取市稅些須,以供年齡之薦。猶虞祠廟敝壞,公為義會,置田八畝以備修葺之費,歲有常丁時請廟學官以主祭。至凡書囗(院)祭品、祭儀皆公舉可兒以董其事。凡義市買賣一切皆公議行人,以收其稅,即廟學官不得過而問焉。厥典極重,傳為盛事,蓋以道觀于鄉禮可以跡留于永也。

 

2、“年齡書院”治理權屬的紛爭

 

從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孔尚珥撰寫《息陬乃魯陬邑碑》碑文到1788(乾隆五十三年),七十多年期間,包養甜心年齡書院治理基礎上相安無事。

 

從1788(乾隆五十三年)年齡書院“茲以祀事”碑所見治理權屬的爭議糾紛發起到1809年(嘉慶十四年)衍圣公府裁決,21年間,爭議糾紛案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788—1792年),從乾隆五十三年到乾隆五十七年,爭端爆發時期。乾隆五十三年,孔興閔、周云翔上書衍圣公孔憲培(孔子72代孫),狀告四氏學學錄孔廣棻“何得勁立行頭?故滋擾亂,殊屬分歧。”

 

《乾隆五十三年年齡書院“茲以祀事”碑》記載:

 

茲以

 

祀事不無擾亂,特勒碑以垂永遠。事切有四氏學學錄孔廣棻,于客歲臘底,不知何以,忽于本集設立行頭二名。同社具呈公府,蒙批:孔興閔、周云翱為懇恩保全祀典、以光圣跡等事,查息陬年齡書院,取本村市稅以祭,由來已久。本爵府曾飭廣梤承辦在案,該學録何得勁立行頭?故滋擾亂,殊屬分歧。爾等止照常辦理可也。碑文抄粘存。

 

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二十八日

 

先是,乾隆三十八年冬,太常寺孔繼泰,為市儈賄囑,輙生異議。孔興閔面稟公府,札諭年齡書院社首興閔、傳杰知悉。照得該處書院向

 

□□年齡

 

□□□□□□□□□年屠行薛賡唐繳錢廿

 

□□□□□□□□□□□□□□□□(行頭?)據爾

 

乾隆五十六年十月,尼山學錄孔廣梤選得隋紹宗、林宗仁堪以充膺息陬集行頭。孔興閔陳情:

 

息陬村乃圣祖遠(還)轅之所,舊有年齡書院。自東山寇亂,廟宇傾圮,職曾祖毓全將圣像移請本族園亭,糾合會社以為修葺之費,將本莊集稅具呈有司,以作辦祭之用。其行戶例由社內于十月十五日會社之期公同撿擇充膺。

 

乾隆五十七年正月十九日,兗州府曲阜縣為孔廣梤私立行頭收取息陬集稅事,移書衍圣公府:

 

息陬書院年齡享祀,取本村市稅以供粢盛,由來已久。嗣有市儈窺伺。經張、潘二後任判斷立案,現有碑志鑿鑿可據。

 

續緣社友孔興閔將社內所存任情應用,負欠累累,乃至廟貌傾頹。伊遂無顏在社,因將一切賬目交與職祖傳煦,現有社薄可憑。職祖目擊心傷,復約社重將年夜殿東廡及年夜門廚房修正囗齊。五十一年,職父病故,公爺穩重其事,是以出示并札諭職董理一切。嗣因四氏學學錄擅批行戶,合社公呈,蒙批更正在案。孔興閔惟時乘機列名,復得進社。詎料其懷私挾詐,不待社期,分歧社眾,暗將行戶盡行批膺,情弊顯然。職伏念圣祖血食所關,兼之祖父數世經營之苦,復蒙公爺委任之重,設使行稅不克不及畫一,咎將誰歸。今選得隋紹宗、林宗仁家境殷囗,為人老成,堪以充膺行戶。若有拖欠,致廢祀典,惟職是問。為此備悉陳明。伏祈公爺恩準給示實施。

 

上述檔案資料,反應了年齡書院會社傳人孔興閔與四氏學學錄孔廣棻、尼山學錄孔廣梤之間,圍繞年齡書院祭奠經費,即息陬集市的行稅征收,所產生的治理權爭議和好處糾紛。

 

第二階段(1792—1808),從乾隆五十七年到嘉慶十三年,相安無事的十六年。經過五品執事官孔毓汭調停,孔興閔、孔廣梤均歸和洽,舊行行戶薛密、新行行戶吳濟川情愿照舊同管集市:

 

年齡書院祀典向由息陬義集供辦。前據貢生孔興閔、學錄孔廣梤互控一案,當經本爵府飭傳妥議,務歸協和,以息訟端往后。茲據五品執事官孔毓汭呈稱,切照年齡書院義集職與社內人等酌議調處,現再孔興閔、孔廣梤均歸和洽,情愿照舊同管集市,嗣后倘有參商,致起爭端情弊,職等均愿甘罪,并無捏飾。

 

第三階段(1808—1809),出人意表的戲劇性轉折時期。嘉慶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大批戶族人孔昭燮、庠生周云翱等,與各紳士吁請糾眾收拾、期復舊規,獲衍圣公(73代孔慶镕)通告附札:

 

息陬村書院祭田及集市各行稅前經先公指示,勒石廟中,著令社內經理征收租稅,以供祭典,并經曲阜縣指示,歷有案據。

 

大批戶族人孔昭燮、庠生囗囗(周云)翱等呈前事呈稱,切息陬年齡書院乃圣祖還轅之區,系族等祖父結社購地,以供年齡二祭,其主祭即社內齒德兼全者膺之。又將集稅以及飯店油房赴縣呈討。蒙縣主批撥,以供祭奠修葺廟宇。其集各行行頭亦均由社內酌議更換充膺。

 

于乾隆五十一年族祖故后,奉有札諭委族父廣梤董理在案。忽于五十三年有四氏學學錄批集霸行,本社孔興閔、周云翱呈明案下。蒙批不許別人干預,勒石以垂永遠。族父故后,乃小甲即獨斷獨行,侵蝕祭祖行稅,社遂雲集。

 

嘉慶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息陬村孔興閔等呈為經管息陬年齡書院集稅事陳情衍圣公:

 

囗(城?)南十里許曰息陬,《志》稱先圣還轅處,孔子作年齡于斯。學者讀書懷古,有宋時即設祠像,故曰年齡書院,又曰息陬書院云。我朝自雍正十年族囗(祖?)建祠院,公為義市。取市稅些須,以供年齡之薦。猶虞祠廟敝壞,公為義會,置田八畝以備修葺之費,歲有常丁時請廟學官以主祭。至凡書囗(院)祭品、祭儀皆公舉可兒以董其事。凡義市買賣一切皆公議行人,以收其稅,包養一個月即廟學官不得過而問焉。厥典極重,傳為盛事,蓋以道觀于鄉禮可以跡留于永也。嗣于乾隆三十八年太常寺孔繼泰欲賣此義集,貢生面稟宗主,親蒙賜札諭禁。五十三年後任學錄孔廣梤劈空勁立行頭收稅,呈稟公府,又蒙嚴示,制止一切市儈窺伺漁利等弊。社眾節次呈稟顯尊,經後任潘、袁二縣主均行出示嚴禁,有案可查,更有碑志鑿鑿,抄粘呈明。

 

嘉慶十三年四月,四氏學學錄孔憲堉為經管息陬年齡書院一案請指示遵行事:

 

緣年齡書院向有西(息)陬集稅,闔社公議自立各行抽稅,以供祭奠,歲修廟宇。久有孔興閔操縱侵蝕,廟宇傾頹,祭奠輕率,種種不勝,闔族所不齒。眾人仍念其大哥無依,皆為援情。卑職就任一年有余,查問系學錄主祭。內值祭田四氏學西齋承納,由來已久,且縣志載明廟學官主祭。自往年八月內覆蒙札飭,以孔興閔承辦祭奠,豬羊疲瘦不勝。該學錄并未事前查驗,亦年夜忽視。合行嚴飭,等因在案。卑職當即會同伊本社人五品執事官孔毓汭照舊妥議修葺之法,值辦祭器之舉,俟秋間方能妥就。卑職遵札查辦一切舊章,毫無更易,一切各行仍系舊日社內議立。乃孔興閔所稱,卑職勁立行頭,私收行稅等語,指何為憑?今年新行頭陳燦杰等系奉金批在案,與卑職無干。孔興閔恃老橫行,自顯吞霸,反誣捏妄控。一切緣由合并稟聞。伏候爵憲年夜人指示備案,俾得遵守,庶爭端可息,即廟宇祀典永存不朽矣。

 

嘉慶十三年十仲春,息陬集“不單無人充膺行戶,即行包養網ppt頭亦無人充膺。時屆歲除,礙難再遲。”嘉慶十四年,衍圣公府通告為曉諭息陬年齡書院仍著孔興閔治理事:

 

息陬年齡書院查系沂陽戶候選州同孔尚珥改修年夜其規模,并請置祭田義集,由來已久。前此屢經指示,囗孫孔興閔等經理社事,并制止攪亂各在案。乃近年以來并不當協承辦,祭奠廢弛,紊亂舊規,橫爭滋訟,殊屬分歧,合亟出示曉諭。為此示仰該廩貢生孔興閔等按照一切集市祭田一應事宜,悉仍照舊承辦,以供祀典,仍將若何妥辦之處呈明備案。

 

據《孔府檔案》(四九〇八)之二十:嘉慶十四年七月十四日,衍圣公府裁決“息陬年齡書院仍著孔興閔治理”,第一條來由即是“息陬年齡書院查系沂陽戶候選州同孔尚珥改修年夜其規模,并請置祭田義集,由來已久。前此屢經指示,囗孫孔興閔等經理社事,并制止攪亂各在案。”由此可見,孔尚珥撰文的碑記,成為其家族子孫繼承治理權的明證。

 

從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孔尚珥撰寫本文到1809年(嘉慶十四年)衍圣公府裁決,前前后后接近一個世紀,關于年齡書包養合約院孔子“還轅”“息陬之操”“作年齡”的歷史傳說、與王再越、趙城璧等鄉紳的討論、“諱辰春祭”“誕辰秋祭”祭奠規則等等,在“康熙五十四年《息陬乃魯陬邑碑》”均獲得集中展現。《乾隆五十三年年齡書院“茲以祀事”碑》雖然歷史年月不算久遠(距今229年),且為殘碑,文字內容為治理糾紛,其研討價值似乎不年夜。但是,由于其觸及孔子年齡書院,關系到年齡學史與年齡書院史,碑文內容與《孔府檔案》的相關記載又息息相關、逐一對應,與其它存世文獻相互依存、相互證實,更主要的是它不被著錄、久埋地下,一旦重見,見證了書院重建和啟動,與傳說和歷史開展了跨時空的對話。二十世紀30年月還聳立在年齡書院東廡門前的“康熙五十四年《息陬乃魯陬邑碑》”,見證了孔興閔的祖父孫尚珥與息陬鄉賢士紳王再越、趙城璧等的懷祖初心和慘淡經營。據《孔府檔案》(四九〇八)之六,嘉慶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息陬村孔興閔(孔尚珥的族孫)等為“經管息陬年齡書院集稅事”報告衍圣公府,聲稱“有案可查,更有碑志鑿鑿,抄粘呈明”,并附呈上了“碑文四事”。孔興閔等報告中提到的“碑文四事”。另據《孔府檔案》(四九〇八)之二十:嘉慶十四年七月十四日,衍圣公府裁決“息陬年齡書院仍著孔興閔治理”,第一條來由即是“息陬年齡書院查系沂陽戶候選州同孔尚珥改修年夜其規模,并請置祭田義集,由來已久。前此屢經指示,囗孫孔興閔等經理社事,并制止攪亂各在案。”由此可見,孔尚珥撰文的碑記,成為其家族子孫繼承治理權的明證。

 

時隔21年之久,嘉慶十四年七月十四日,年齡書院治理爭議糾紛案畫上了句號。襲封衍圣公府通告:為曉諭息陬年齡書院仍著孔興閔治理事。這是我們能查閱到的關于本案的年夜結局。通過回顧年齡書院治理爭議糾紛案的來龍往脈,可以剖析出年齡書院治理的歷史及其特點:自康熙五十四年沂陽戶候選州同孔尚珥改修擴年夜規模,請置祭田、義集。通過屢經指示,其祖孫孔興閔等經理“年齡社”治理事宜。期間經過四氏學錄、尼山學錄插手攪亂,兗州府曲阜縣亦曾斷案但未見效。致使年齡書院祭奠廢弛,紊亂舊規,橫爭滋訟。最后,衍圣公府出頭具名裁決仍由該廩貢生孔興閔等按照一切集市祭田一應事宜,悉仍照舊承辦,以供祀典。

 

3、年齡書院“歷史”和“傳說”的延長

 

1934年,年齡書院已經被調用為30人規模的小學。那一年,馬場春吉還曾經看到年齡書院年夜門上還有第六十八代襲封衍圣公孔傳鐸書寫的“年齡書院”匾額:

 

年齡書院位于曲阜城南十華里息陬村,據任昉《述異記》里記載“曲阜縣南十里有年齡臺”,據傳孔子在年齡臺作《年齡》,宋代立祠設計畫像,在村里集資,作為祭奠之用。后人時為修葺,在書院門外左側立“孔子作《年齡》處”的石碑。書院年夜門上有第六十八代襲封衍圣公孔傳鐸書寫的“年齡書院”匾額。

 

年齡書院在上世紀五十年月還較為完全,其規模為二進院落的天井,南北長42米,東西長35米。年夜門3間,二門1間,門兩旁各有掖門1間。院內年夜殿3間,闊11.25米,進深7.12米,綠瓦覆頂,回廊。正中神龕內供奉至圣先師孔子牌位,擺佈神龕供奉顏、曾、思、孟“四配”牌位。殿前建有卷棚3間,闊11.25米,進深3.20米,灰瓦脊頂。東西廂房各3間,灰瓦頂,前出廊,內供奉十二哲及七十二賢牌位。據1956年第一次全國文物普查記錄:年齡臺殘高2米,南北15米,東西14米。年齡書院有年夜門3間,二門1間,擺佈掖門各1間;年夜殿5間,卷棚3間,東西廂房各3間。東西小院有“官廳”“神廚”等。

 

年齡書院近年在舊址重建和原貌復原。《曲阜古跡通覽》載:

 

孔子還轅橋,相傳為年齡末期,孔子六十八歲時(前484年),師徒一行還轅息陬時所過的橋。現存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所立重建還轅橋記事碑一通。孔子浣筆池,相傳為孔子作《年齡》時浣筆之用。

 

《曲阜地名志》“息陬鄉息陬天然村”條記載:

 

息陬村東南角現存“還轅橋”,系兩孔平板橋,長4米,寬3.4米,高1.73米。取于《陬操》中“臨津不濟,還轅息陬”之句。傳為年齡末期,孔子68歲時(公元前484年),師徒一行還轅息陬時所過的橋。橋北舊有“年齡書院”,始建于宋代,書院年夜門外右側曾立“孔子作年齡處”石碑一塊,今仍存。……年齡書院原為兩進院落,歲久掉修,已頹圮殆盡。

 

傳說:七十三代衍圣公孔慶镕的老師是此村人,一次給孔慶镕講《史記》,講到孔子赴晉,臨河而返息乎陬鄉時,趁機請求重建和擴建書院,孔慶镕當即應允,撥款并命其師負責監修。結果監修師不但沒監修,並且把所有的款占為己有,自認為不到17歲的孔慶镕早會把此事忘之腦后,但當后來孔慶镕又問他施工情況及何市時完工時,他驚慌不安,為困惑過關,便將四周的玄帝廟羅略加修正刷新,假充為新建書院,并請了衍圣公親臨開光主祭。故后來的年齡書院,實際是清代的舊玄帝廟。

 

《闕里文獻考》載:“翰林國史院檢閱,族長涇為第十九派,稱息陬戶。”孔涇為元末翰林院檢閱官,年德俱尊,明太祖朱元璋曾召見他并特賜藤拐杖令掌管家政包養網評價,其子孫世居息陬,故明代孔庭族長多在此村。

 

息陬村成集始于宋代建年齡廟后,據今發現的平易近國十三年(公元1924年)石碑記載:“蓋聞息陬乃圣人還轅之鄉,麟經為百世不易之法。后人年夜恩其教澤,遂就其地樹立‘年齡書院’,內奉圣像,配先賢先儒。在本村設集收稅以為祭奠歲修之費,復結社八家以經理之,由來久矣”。《續修曲阜縣志》記載:“息陬村市稅每年支出為年齡書院祭奠圣廟之用,以圣廟官主其祭。現時所收稅款除每歲年齡祭費外,以余款設立明德中學附屬小學一處。”息陬集逢五排十,由此看來,息陬是宋代至今商賈云集的處所。

 

由此可見,“口述史的運用,往往在官方文獻之外尋找通俗年夜眾個人、家族的資料,盡能夠周全多視角呈現歷史的真實。”這種一向延續的“傳說”自己也構成了一種“歷史”,即“孔子作《年齡》于‘年齡臺’”的傳聞史和傳播史。並且,這種觀念形態的傳聞史和傳播史,又構成一種由各種間接氣力和直接氣力組成的協力,配合促進了“年齡書院”的建設史和治理史。恰是從這個意義上說,“傳說”也是一種持續延長的“歷史”。

 

三、結論

 

自上文所述可知,公元504年任昉《述異記》“曲阜城南十里有孔子年齡臺”的記敘與傳說,成為后來廣泛而耐久“滾雪球”似的擴年夜傳說的平易近間性“集體作為”之濫觴。任昉“孔子年齡臺”的傳說之廣泛風行的平易近間性“集體作為”,與漢魏以降包含酈道元在內的“研討地記、尋訪古跡”的“士風新動向”息息相關。酈道元在其《水經注》中雖未言及“孔子年齡臺”,可是,其“雖無經記可憑,察其古跡,似符宿傳矣”的“‘臺’類”主張同樣適用于“孔子年齡臺”。“孔子作《年齡》處”的地點地位,從“曲阜城南十里有孔子年齡臺”一處古跡的一種傳說敘事,轉變成為“圣容賢配,冕旒尊嚴”的“祠廟”,進而成為相對配套齊全的“‘年齡書院’年夜遺址”。

 

逮于宋孔傳《東家雜記》和金孔元措《孔氏祖庭廣記》,已將地處“洙泗之間”的“廟外古跡”建構為“先圣學堂”和“至圣設教之區”,此乃元以來新建“洙泗書院”的源頭。其所反應的背后的線索,與任昉“年齡臺”傳說史相類似,皆為依據傳說的流傳史構建圣跡書院。其所依據的“地點”,乃是孔子“于此”刪定《六經》(加《孝經》則為《七經》)。當于其時,地處“洙泗”的“先圣學堂”還是作為觀念形態的孔子暮年收拾《六經》或許《七經》的“至圣設教之區”。“孔子作《年齡》處”之“年齡臺”之所以能從已經涵蓋了《年齡》在內的《六經》或許《七經》的“洙泗”等“孔子圣跡”中“別出”,還是需求“孔子年齡臺”之傳說史發展到必定階段以后的契機的出現。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幸魯”為“年齡書院”的發展供給了新的契機。康熙帝對“門外古跡”的關懷重視,無力地促進了孔尚任在其《新闕里志》中論及的“年齡臺”等“圣跡”的恢復計劃得以付諸實施。時隔“幸魯盛典”后30年,即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孔尚珥著手對“息陬年齡書院”“改修年夜其規模”。至此,觀念形態的“年齡臺”傳說語境,轉化為“曲阜城南十里的息陬,先圣還轅處,孔子作年齡于斯。學者讀書懷古,宋時即設祠立像,故曰年齡書院,又曰息陬書院”的歷史語境,任昉“孔子年齡臺”的“傳說”也開始轉變為“年齡書院”的建設和治理“歷史”:康熙年間孔尚珥的改修擴建;雍正年間衍圣公孔傳鐸為“年齡書院”書寫匾額;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衍圣公孔昭煥立石“孔子作年齡處”為記;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潘相撰《曲阜縣志》將“年齡書院”與尼山、洙泗、石門“四年夜書院”赫然并列。年齡書院與尼山書院、洙泗書院等相偕并稱,共為“孔子遺跡書院”。

 

綜上所述,本文透過現存文獻對于“孔子作年齡處”的傳說起首是任昉《述異記》“孔子年齡臺”著手梳理,研討此說千多年來何故縷縷不絕,又何故構成觀念形態的流傳史。傳說當然就紛歧定是真實,可是“傳說史”卻決然是“歷史”上的一環。“孔子作年齡處”便是在此傳說語境下賤傳于近代不曾止息,甚至建構了新舊年齡書院的實體。

 

 

責任編輯:近復

 女大生包養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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